8月30日,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公示的通知》,公布西安市2023年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中小学校
及普通高校收费公示的通知
【资料图】
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发改、财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市属有关学校:
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现将我市2023年秋季中小学校、普通高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相关部门及市属有关学校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强制性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对违反教育收费政策,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不执行退费规定及不进行价格公示等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附件:西安市2023年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一览表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其中规定,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城六区和开发区(航空基地除外)小学不高于140元/生·月,初中不高于100元/生·月,高中不高于100元/生·月。城六区、开发区外其他区县可参照城六区标准或在不高于城六区标准前提下制定本辖区标准。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相关支出,原则上纳入学费定价成本,不再另行收取课后服务费。职业高中学费,文科700元/生·学期,理科900元/生·学期。
【陕西新闻广播新媒体综合整理】
【来源: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
【编辑:罗茜文】
【审核:丁芝茜】
【终审:摆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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