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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洪举
“专业代骂,骂不赢不要钱”“强势跟帖,刷屏骂人”……今年8月初,在互联网某平台内多条提供“代骂”服务的留言引起了网警的注意,雨花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李某先在各大互联网平台发布“代骂”广告,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顾客联系上他后向其提供目标人物的社交平台账号,随后他再去账号下留言进行辱骂或加对方为好友后进行私信攻击,骂人全过程会截图发送给顾客,一单标价100元,一般一天即可完单。至今,李某非法获利近万元。目前,李某已被行政拘留。(8月14日《工人日报》)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代购、代驾、代跑腿等形形色色的“代服务”日渐兴起。这些“代服务”既方便了消费者,也让一些人获得了不菲收入,可谓两全其美。但没想到,一些代骂人、代吵架等“代骂服务”却应运而生。毫无疑问,这一灰色产业已经触碰了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不该游走于互联网社会。
梳理报道可知,网络“代骂”并非新现象。早在2016年,某电商平台就对“代骂”问题进行过整改,将相关违法违规、扰乱平台秩序的商品予以删除清理。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违法产业又死灰复燃,一些职业“代骂人”转移到社交软件或二手交易平台上,通过替换关键词、打擦边球,躲避平台监管。如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上,仍能搜索到“线上帮忙做事”“专业吵架”“专业代卖”等利用隐晦语、谐音词提供的“代骂”服务。
与代驾等不违反现行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行为不同,骂人显然是违法和无德的恶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而且,如果骂人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且行为人因骂人所获得的报酬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依法收缴。
在骂人行为构成违法的前提下,“代骂服务”毫无疑问也是违法行为,这与通常而言的“雇凶伤人”非常类似。需要强调的是,“代骂服务”通过互联网放大加剧了网络暴力的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大。因为一些人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顾忌到后果或者成本,可能会忍让克制,以和为贵,未必会真的去骂人。但在“代骂服务”加持下,与他人有矛盾者则可能本着“花小钱出恶气”的想法购买“代骂服务”,进而激化矛盾,创造对立。且“代骂”人员往往专业性更强,用词精准,伤害性和侮辱性极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更深更大。
因此,激化社会矛盾,加剧网络戾气的“代骂”人员被行政拘留妥妥的是咎由自取。公安部门在处罚“代骂”人员的同时,非常有必要顺藤摸瓜,查处并惩戒购买该非法服务的“元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规则必须时时强调,任何人都不能披着网络外衣为所欲为,“放飞自我”。面对利益纠纷、观点分歧、交往矛盾,都应通过合法途径沟通解决,而非通过“代骂”方式发泄情绪,否则只会落个两败俱伤,得不偿失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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