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5月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因地制宜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和特色审判机制探索,在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形成立体化、全方位保护格局。
全省各级法院开通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分案、优先开庭、优先调判、优先送达的“四优先”制度,确保未成年人审判便捷化。为整合优势审判资源,省法院经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协商,在宜昌葛洲坝区、黄石西塞山区、鄂州鄂城区三家法院试点集中管辖城区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实施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模式,提升未成年人审判综合效果。
全省法院在普遍推行“圆桌审判”模式的基础上,将心理辅导、庭审教育、判后寄语等工作方法融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流程,让司法温度充分释放司法政策效果。襄阳、荆州等地法院构建“庭前+庭中+庭后”三位一体全程教育模式,黄石、咸宁等地法院与妇联、院校共建“司法+心理”团队,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心理保护和司法保护深度融合。
省法院先后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指导意见》,出台《湖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湖北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规定》,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动、宣传教育等机制,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省法院联合省妇联、省民政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法院借助妇联、教育、医院、学校的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和家庭教育指导。截至目前,全省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共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站58个、心理咨询室37个。
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更好接受教育改造和顺利回归社会,让“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各地法院还联合工会、共青团、民政、社区等部门和组织探索建立失足少年再就业帮扶机制,为他们回归社会提供支持。宜城市法院与社区、企业共建“特殊少年技能培训基地”,解决了15名缓刑少年犯和刑满释放少年的就业问题。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