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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23年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抽成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推动主要网约车和道路货运新业态平台公司加强与从业人员代表、行业协会等沟通协商,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水平。同时,推动主要网约车和道路货运新业态平台公司降低平台过高的抽成比例或者会员费上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以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4月18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网约车作为城市道路运输的新业态新模式,对优化配置道路运输资源、方便公众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机部分。据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统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全国共有307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522.9万本、车辆运输证225.0万本。
但是,近年来,网约车平台存在抽成高、派单规则不清等问题也一直是网约车司机吐槽的焦点。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目前网约车各主要平台公司的抽成比例上限在18%~30%之间,部分平台采用浮动式抽成。新华社记者走访发现,一些网约车平台对司机的抽成高达25%,且提供给司机的抽成信息并不透明。有司机反映,正常一个月需要跑8000元左右的额度,才能保证5000元左右的净收入。“单价低、平台抽成高”是网约车司机的普遍感受。
2019年10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在移动客户端和媒体上公开发布。对照上述规定,目前网约车平台在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方面做得还不够。
此次方案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5月底基本完成降低过高抽成比例上限有关工作。可以说,这直接给一些阳奉阴违的网约车平台发出了一份最后期限令,规定了整改“倒计时”。
企业是市场主体,应按市场规律办事,但市场规律是法治精神的规律,如果网约车司机权益得不到公平保障,这就不是真正按市场规律办事。更不要说网约车已具有“准公共交通”特征和“准公共服务”性质。观察近年来的监管实践,适应平台经济不同发展阶段,国家正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审慎包容监管向常态化监管过渡,监管理念越来越体现出“法治”底色,强调依法依规。这更有利于推进平台经济治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针,引导平台把握好经济发展的“方向盘”。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经有网约车平台宣布,将在深圳、重庆、苏州、哈尔滨等78个城市实行免佣,除顺路单外的实时单,每单只收取固定的信息费1.5元。这说明,一些网约车平台已经开始矫正“方向盘”,期待还在过高的抽成比例上犹豫的那些网约车平台,尽早放弃幻想,按照“限期令”扎实推进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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