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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布宝能地产委托贷款债权、宝能汽车信托贷款债权的招商公告。其中,宝能地产委托贷款债权的共同债务人为深圳市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宝能汽车、哈尔滨恒泰置业有限公司;保证人为钜盛华、宝能集团、CHIA TAI (SHENZHE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姚振华;抵押物为宝能科技园(南区)一期A区A1栋至A7栋、B区B1栋至B5栋、二期C区C1至C宝能科技园6栋(余额抵押)、宝能科技园9栋(余额抵押);质押物为深圳市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钜盛华15%股权。宝能地产截至处置基准日2023年2月20日,委托贷款债权本金约423亿元及利息约31亿元、费用、违约金等。
宝能汽车信托贷款债权的抵押物为深圳市龙岗区宝能科技园(南区)一期A区A1栋至A7栋、B区B1栋至B5栋、二期C区C1至C3栋;保证人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嘉宝盛置业有限公司、宝能城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姚振华。目前,诉讼情况为已诉,抵押物及债务人名下不动产、土地已查封。宝能汽车截至处置基准日2023年2月20日,信托贷款债权本金29亿元及利息79亿元、费用、违约金等(具体以最终实际计算为准),其中本金289亿元的债权已原状分配至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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